吉林省长安网
当前位置: 首页>专题专栏>三问监察在行动
三问监察在行动
全市法院执行系统开展“三问”监察行动

为深入贯彻市纪委、市政法委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求,市法院制定《关于在全市法院执行系统开展纪律作风建设、推进公正廉洁执法“三问”监察行动的实施意见》,以问效、问廉、问责,提升执行质效,推进执行廉洁、确保群众满意。一是围绕审判管理核心“问效”。按照“审判管理一体化”机制要求,以“穷尽执行能动化,查控手段技能化,办案周期程序化,结案要求标准化”为目标,将执行指标数据与审判管理实施细则、岗位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等相结合,形成严格、细致的量化考核标准,重点解决实际执结率、执行标的到位率低位运行的问题。进一步明确执行期限内的规定动作,严格限制超执限案件,重点解决拖延办案和消极办案的问题。严格规范执行方式,规定合议事项、执行监督、结案归档等具体流程,重点解决分工不明确、执法不规范的问题。二是抓住权力监督关键“问廉”。建立执行监督机制,强化对执行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梳理,构建覆盖重点岗位、关键节点、主要环节的内部监督体系。加大执行公开力度,按照“法律底线之上,一切皆可公开”的制度设计,依法发布执行案件各个环节及相关信息,进一步保障当事人、利害关系人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。强化民主监督,认真落实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制度,对有重大影响的执行案件及执行异议、复议、信访案件,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听证。加强舆论监督,通过新闻发布会、专题报道、跟踪报道、现场采访,以及重大执行活动纪实、典型案例报道、曝光拒不执行人和规避执行人等方式,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。三是突出制度落实重点“问责”。以执行工作经验交流会、执行信访案例剖析会、执行差错案件评析会等形式,推广高效执行经验,剖析不当执行、拖延执行、违法执行、执行差错案件成因,引以为戒,推进执行提绩、提速、提效。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,坚持从严要求、从严规范、从严查处的“三严”原则,对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结案件责任人实行约谈问责,对执行差错行为实行过错问责,对违法违纪责任人严肃查办。对信访问题采取办案人负首责、中层领导“一岗双责”,做到“谁的案、谁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,对执行不公或消极执行、当事人意见大的执行法官,实行倒查追究责任,并根据案件性质、影响大小,分别给予通报批评、绩效扣分、调离执行岗位、竞职晋级一票否决等处罚,相关人员及领导承担连带责任。





分享到:
长春市长安网
吉林省长安网

主办单位: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 吉ICP备10201797号-3

顶部